《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園區發展扶持辦法》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18年10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復同意建立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園區為廣州分園區之一,功能定位為“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園區”。經區政府同意,區人社局于2020年3月印發了《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園區發展扶持辦法》。為應對疫情,保持政策力度,助推南沙園區建設,現修訂出臺《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園區發展扶持辦法》(下簡稱“《辦法》”)。
二、修訂內容
(一)修改園區名稱
根據上級人社部門要求,南沙園區名稱表述統一修改為“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園區”。
(二)修改各扶持階段的時限
對原《辦法》規定的園區扶持階段均往后延長1年。修訂后,機構享受最優扶持力度的入駐時限延長至2021年底。
(三)修改實施期限
根據《辦法》各扶持階段時限均往后延長1年的思路,對《辦法》第四條、第七條規定的實施期限相應延長1年。
(四)修改行業交流活動補貼
從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刪除“對邀請嘉賓、參會企業等港澳對象占比20%以上的,額外給予活動費用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有關補貼內容。
三、修訂后的政策特色
(一)扶持對象
人力資源服務業及相關聯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組織或機構,經遴選同意進駐產業園的,可享受《辦法》扶持政策。
(二)扶持期限
修訂后的《辦法》扶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明確了產業園分為三個發展階段,對在不同階段進駐產業園的入駐企業實施差異化扶持,越早進駐,扶持力度越大:
第一階段為建設培育階段,從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此階段入駐園區的企業可在政策實施期內享受最大力度的扶持優惠;第二階段為成長發展階段,從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第三階段為穩定提升階段,從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具體扶持項目
《辦法》共設置了多項獎補扶持,廣招各類優質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融入南沙自貿區全速發展的軌道,助力企業在南沙扎根成長、快速騰飛。企業抓緊機會,在今年(2021年)內入駐產業園的,可獲得一系列最大優惠力度的扶持:
1.【入駐園區獎勵】:在南沙新注冊且進駐產業園2年內任一年度達到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2.【經營貢獻獎勵】:根據入駐單位落戶我區后每年對我區的經濟貢獻情況,最高給予85%的獎勵。
3.【辦公用房補貼】【公共設施使用補貼】:對入駐單位租用辦公用房、會議室、測評設備室、培訓室等場地的租金,最高給予全額補貼。
4.【物管補貼】:對入駐單位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最高給予全額補貼。
5.【行業交流活動補貼】:對入駐單位在我區舉辦公益性人力資源行業交流活動的,給予最高20萬元/次的補助。
6.【品牌活動落戶獎勵】:對入駐單位引薦已取得良好社會效應的人力資源品牌活動(主會場)永久性落戶南沙的,最高獲得50萬元的獎勵。
7.【引薦獎勵】:入駐單位引薦符合產業園需求的企業落戶產業園的,按被引薦企業對我區經濟貢獻的10%、最高3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引薦企業數量不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