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最新補貼政策匯總
東莞市高企還可獲得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費用補貼等支持資助資金總額高100萬元。
東莞市申報補助:
對通過2020年高企認定的企業在申報過程中支付審計報告、科技服務等方面的費用給予高3萬元補助。
高企晉級獎勵:
根據企業2019年度稅收貢獻市級留成比2018年增長部分按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
麻涌鎮申報獎勵: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包括首次認定企業和重新認定企業)并通過鎮級科技部門審查、推薦到省科技廳評審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獎勵;
高企認定獎勵:
對通過評審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2萬元;
對通過評審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再給予一次性7萬元的獎勵。
對首次通過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有效期屆滿后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有效期屆滿后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高企入庫獎勵:
對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高品獎勵:
對通過國家級、省級新產品認定的,每件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
對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件獎勵5000元。
東坑鎮高企認定獎勵:
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高企晉級獎勵:
對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2億元、10億元以上級別(三年內首次晉級),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8萬元。
對企業當年獲得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件一次性獎勵0.3萬元。
虎門鎮
對積極申報高企,經市科技局推薦、省科技廳受理,完成高企認定申報環節的企業,一次性資助2萬元。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通過重新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內年度營業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級別、2億元級別、10億元級別的,根據市財政的資助經費額度,按照1:1的比例配套給予資助,高20萬元。
厚街鎮
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助;非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非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晉升為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
對獲得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
獲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企業,每件產品給予0.3萬元補助。
黃江鎮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南城街道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 萬元獎勵。
對已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統計庫的當年,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橫瀝鎮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通過再次認定的高企,一次性獎勵3萬元。
高品獎勵
對通過國家級、省級新產品認定的,每個分別獎勵3萬元和1萬元;
對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個獎勵5000元。
鳳崗鎮
高企認定獎勵:
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首次認定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4萬元獎勵。
對高新技術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2億元、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級別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1萬元。
企業獲得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給予國家級和省級每個1萬元和0.5萬元資助。
《鳳崗鎮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實施時間:2020/8/13-2022/12/31(適用于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并且獲得各級認定或獎勵的項目))
東城街道
對在東城街道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并成功推薦進入廣東省科技廳評審環節的企業,一次性補助3萬元;
對在東城街道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再一次性獎勵5萬元。
洪梅鎮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
對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3萬元的獎勵。
謝崗鎮
對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且被受理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
高企申報輔導獎勵:
對輔導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具有資質的備案輔導機構,每輔導認定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謝崗鎮進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修訂版)》 (實施時間:2020/6/17-2021/12/31)
石排鎮
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高資助8萬元;
非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高資助5萬元;
重新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高資助3萬元。
《石排鎮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實施細則》(實施時間:2020/7/23-2025/12/31)
長安鎮
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予以一次性獎勵5萬元,通過重新認定的予以一次性獎勵2萬元。
對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首次晉級獎勵,按市財政資助金額1:0.5的比例給予獎勵,高獎勵不超過25萬。
對東莞市高新技術產業協會會員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獲得認定后,每件資助2000元。
道滘鎮
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企業,我鎮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
對進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我鎮一次性獎勵1萬元。
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且首次突破5000萬元級別、1億元級別及3億元以上級別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個獎勵1萬元。
清溪鎮
對新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鎮財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鎮財政對倍增計劃企業、“四上企業”、一般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2億元、10億元,鎮財政根據市財政撥付金額對倍增計劃企業、“四上企業”分別按照50%、25%進行配套資助,每家企業獎勵高不超過20萬元。
對獲得經廣東省高新技術產業協會評審認定,具有《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證書的,鎮財政對倍增計劃企業、“四上企業”、一般企業分別每個獎勵3000元、2000元、1000元。
橋頭鎮
對引進或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鎮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
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級別、2億元級別、10億元級別的,按照市獎勵額度1:0.5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
企石鎮
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非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成為規模以上企業,并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系統統計范圍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萬元。
對本年度獲得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企業,每項認定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
樟木頭鎮
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企業獲得國家級和省級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給予國家級和省級的每個1萬元和0.5萬元的資助。
寮步鎮
企業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2萬元;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獎勵1萬元。
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首次納入我鎮規上企業數據庫企業,額外獎勵1萬元。
塘廈鎮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鎮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高不超過1萬元獎勵。
萬江街道
對當年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再次認定但尚未獲得過同類項目獎勵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對當年高新技術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晉級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以上級別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
對企業當年獲得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件一次性獎勵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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