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申報2020年度“百企爭先”獎勵的通知
各鎮(街)經濟發展辦公室、各相關單位:
為鼓勵和支持我區企業創新爭優、做大做強,根據《佛山市禪城區促進“百企爭先”獎勵辦法(2019年修訂)》(佛禪府辦〔2020〕4號)精神,現將2020年度“百企爭先”獎勵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獎勵的企業范圍是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地在我區,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且年納稅額達到200萬元的工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和其他服務業等各行業企業(金融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除外)。根據企業規模設定四個類別:
A類企業:年銷售額達到2億元,且年納稅額達到5000萬元;
B類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且年納稅額達到2000萬元;
C類企業:年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且年納稅額達到500萬元;
D類企業: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且年納稅額達到200萬元。
(一)銷售龍頭獎
根據企業年銷售額較上一個獲獎勵年度(獲獎勵年度指2016年起獲“百企爭先”該類獎項獎勵年度,下同)的增幅情況,按企業類別不同給予不同標準獎勵。
1.A類企業
(1)年銷售額實現增長,增幅未達到10%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80%予以獎勵;
(2)年銷售額實現增長,增幅達到10%級以上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100%予以獎勵。
2.B類企業
(1)年銷售額實現增長,增幅未達到10%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貢獻新增部分的60%予以獎勵;
(2)年銷售額增幅達到10%及以上、不足15%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80%予以獎勵;
(3)年銷售額增幅達到15%及以上,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100%予以獎勵。
3.C類企業
(1)年銷售額增幅達到5%以上、不足10%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60%予以獎勵;
(2)年銷售額增幅達到10%及以上、不足15%的,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80%予以獎勵;
(3)年銷售額增幅達到15%及以上,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100%予以獎勵。
4.D類企業
年銷售額增幅達到20%及以上,按照企業對區級地方經濟實際貢獻新增部分的100%予以獎勵。
(二)基數獎
當年度達到A類企業的標準,給予50萬元獎勵;當年度達到B類企業的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
(三)企業高管獎
根據企業年銷售額較上一個獲獎勵年度的增幅情況,按不同企業類別給予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同標準獎勵。
A類企業年銷售額實現持平或增長,B類企業企業年銷售額實現持平或增長且增幅未達到15%的和C類企業年銷售額增幅在10%至30% 的,按高管在禪城區應納稅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總額的12%,但不得超過其在禪城區繳納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收入個人所得稅的60%給予獎勵。
A類企業年銷售額增幅達到10%及以上,B類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5%及以上,和C類企業年銷售額增幅達到30%級以上的,按高管在禪城區應納稅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總額的20%,但不得超過其在禪城區繳納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收入個人所得稅的100%給予獎勵。
A類企業申報人數不超過12人,B類企業申報人數不超過10人,C類企業申報人數不超過8人。
(四)總部企業貢獻獎
注冊地在禪城區,具有法人資格,在禪城區域內投資管理的一級子公司不少于5家,且母公司及其在禪城區投資管理的所有一級子公司匯總的年銷售總額達到50億以上和匯總的年納稅總額達到4000萬以上的企業,經禪城區認定為總部企業后,申報獎勵年度的匯總年銷售額和匯總年納稅額相比上一年實現持平或增長的,給予總部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獎勵。獎勵按高管在禪城區應納稅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總額的12%或20%給予獎勵,但不得超過其在禪城區繳納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收入個人所得稅的60%或100%,申報總人數不超過12人。
網上申報時間:4月19日-4月30日。
紙質材料截止時間:5月14日。
附件:
3.2020年度“百企爭先”獎勵申請表(樣表,線上填寫).docx
4.高管工資薪金及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表(企業高管獎、總部企業貢獻獎).xlsx
5.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促進“百企爭先”獎勵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佛禪府辦〔2020〕4號)
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百企爭先”獎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