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開展2021年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19〕3號)、《廣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科創規字〔2017〕4號)、《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廣州市審計局關于市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績效提升和管理監督辦法》(穗財規字〔2019〕6號)等有關規定,市科技局將組織開展2021年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范圍
由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驗收的科技計劃項目,包括:
(一)項目執行期至2021年結束的;
(二)項目執行期至2020年結束而申請延期驗收的;
(三)首次驗收不通過需整改的;
(四)其他應驗收的項目。
二、驗收時間安排
為加強項目驗收工作統籌力度,結合項目執行期滿時間和項目財政經費撥付計劃等,2021年度驗收工作主要分四批開展。各批項目驗收材料受理截止時間分別為2021年4月25日、5月20日、6月15日、11月30日,項目驗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3個月內按批開展;部分項目無法統籌安排的,需在項目執行期滿后三個月內提交驗收材料。各項目紙質驗收材料具體受理時間請見附件1。
三、驗收主要流程
1.驗收申請。各項目承擔單位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驗收申請,提交至組織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根據相關要求準備驗收材料,并提交一份完整的紙質驗收材料至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受理窗口。
2.驗收評審。由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驗收的項目進行評審。
3.結果反饋。驗收結果在線反饋給項目承擔單位,通過驗收的,可在線下載電子驗收書。
四、相關要求
1.請項目承擔單位切實履行職責,按時提交驗收申請。
2.請各組織單位加強督促,同時做好下放驗收項目管理工作。
3.項目執行期需延長的,應當在合同執行期滿前3個月以前辦理。辦理延期后,項目執行期仍屬于2021年結束的,請在合同執行期滿后3個月內按要求提交驗收申請。
4.項目因故無法繼續進行的,項目承擔單位應主動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出終止申請,按照流程辦理終止結題。
5.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交的,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將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實施強制終止。未履行勤勉義務或違反相關規定導致項目驗收不通過或合同終止的,取消相關責任主體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對存在嚴重科研失信行為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
1.2021年合同執行期滿市科技計劃項目清單及驗收材料分批受理時間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