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廣東省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直駐粵有關單位:
《廣東省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反映。
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1日
廣東省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實施意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門《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建立健全我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礎性制度
(一)健全中小企業法規政策體系。以《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為基礎,加快構建具有廣東特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為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開展《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立法后評估和執行情況檢查工作,督促法規政策落實到位。鼓勵有立法權限的地級以上市制定本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二)堅持公平競爭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領域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實現大中小企業和各種所有制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第三方評估,健全公平競爭舉報處理和回應機制。
(三)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制度,按照統計制度規定發布統計數據。推動建立省市縣三級中小企業運行監測隊伍,探索利用大數據等手段開展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
二、堅持和完善中小企業財稅支持制度
(四)健全精準有效的財政支持制度。省級財政設立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縣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加強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的績效導向和約束。
(五)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稅費政策落實機制。不折不扣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在地方權限范圍內做到能減則減、能免則免、能緩則緩。長期執行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落實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加強涉企收費監督檢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
三、堅持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促進制度
(六)構建中小企業融資對接平臺體系。深化“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和“廣東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等的推廣運用,推動涉企信息互聯互通,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數據采集、評價、運用機制,對企業進行精準“畫像”,幫助金融機構有效識別企業經營和信用狀況,促進企業依靠良好的信用記錄獲得信貸資金。
(七)健全多層次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推進銀行機構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深化大中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改革,推動中小銀行有序健康發展。實行定期考核督辦機制,通過常態化統計、監測和督導,鼓勵銀行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對接公共信息平臺,增加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等,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提質降本”。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拓寬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八)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省融資再擔保機構和各市、縣、區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水平。
(九)優化政銀企合作機制。加強政府部門與銀行機構合作,大力拓展“銀稅互動”“科技貸”“專精特新貸”“產業集群貸”等,推動合作銀行機構創新推出更多適合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信貸產品,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貸款。
(十)優化供應鏈金融服務體系。引導供應鏈核心企業加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和“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幫助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推進政府采購管理系統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和“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對接,推廣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業務。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制度
(十一)完善創業創新扶持制度。完善創業載體建設,加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雙創示范基地、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等支持力度,為小微企業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發揮創客廣東、眾創杯、科創杯等創新創業大賽激勵作用,推動建立大賽獲獎項目落地和成果轉化有效制度。
(十二)完善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健全“個轉企”工作機制,降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落實財政獎勵措施,提高企業升規積極性。加快促進以中小企業集聚為特征的產業集群健康發展,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大中小企業創新協同、產能共享、產業鏈供應鏈互通的新型產業生態。
(十三)完善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機制。健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梯度培育體系,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落實國家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扶持政策。制定并推廣中小企業質量管理指南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提升中小企業質量競爭力。
(十四)完善中小企業創新支持制度。建設集“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于一體的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鏈條。常態化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評價,完善精準培育服務機制。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健全研發管理體系,優化研發費用獎補政策。改革省科技創新券使用管理,擴大創新券規模和適用范圍,實現全國使用、廣東兌付。
五、完善和優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十五)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完善并發揮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作用,定期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評價,引導服務機構提供規范化、精細化、個性化服務。鼓勵各類社會組織為企業提供公益性服務,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機制。完善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制度,實施新粵商培訓工程,構建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中小企業培訓體系。
(十六)優化完善涉企服務平臺。依托“數字政府”優化完善面向全省商事主體的集約化涉企服務平臺“粵商通”,打造涵蓋業務辦理、資訊查找、政策兌現、政企溝通、資金籌集等功能的“一站式”涉企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粵企政策通”,完善涉企政策發布、政策解讀、政策咨詢反饋等功能,為企業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涉企政策信息綜合服務。
(十七)健全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機制。辦好中小企業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海洋經濟博覽會等在粵展會活動。定期在“一帶一路”等市場自主舉辦廣東商品展覽會,鼓勵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并給予支持。設立商事簽證“綠色通道”,全面推廣“零見面辦證”工作模式。
六、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制度
(十八)構建保護中小企業及企業家合法財產權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合同詐騙、企業內部人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套路貸”等嚴重侵害企業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慎重決定是否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產采取強制措施,采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執行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制度規定,建立完善“廣東省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平臺”,依法及時對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進行受理、處理和反饋。
(十九)健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證據披露、證據妨礙排除和優勢證據規則,構建商業秘密保護機制。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布局建設,健全面向中小企業的快速響應、快速確權、快速調處“一站式”處理機制。
(二十)完善中小企業維權救濟制度。用好“12345”投訴舉報熱線和中小企業訴求響應平臺,暢通中小企業表達訴求渠道。建立中小企業公益性法律服務隊伍,鼓勵為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減免法律服務費用,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救援救濟機制,以行業為切入點,分類施策,幫助中小企業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建立免費為企業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制度。
七、強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組織領導制度
(二十一)建立健全各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建立健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辦公室設在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級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中小企業發展問題,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二十二)構建政企溝通協商機制。定期舉辦粵商·省長面對面協商座談會,打造廣東協商民主特色品牌和政企協商機制重要平臺。定期舉辦粵商大會和“中小微企業日”大會,展現廣東企業家風采,弘揚新時代粵商精神。完善省市縣各級領導同志定點掛鉤服務基層和企業機制,開展常態化暖企服務。
(二十三)完善中小企業決策保障工作機制。完善中小企業政策咨詢制度,建立廣東省民營企業家智庫,建立政策出臺前征求中小企業與專家意見制度和政策實施效果評估制度。定期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附件:實施意見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