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綠金10條”綠色保險保費補貼申報時間、條件、獎補標準
為引進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和金融資源,加快推進黃埔區綠色金融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20〕11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2號)有關規定。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開放申報。
二、申請條件
(一)為本區的企業提供綠色保險產品的駐區保險公司。
企業可自行選擇對接駐區保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家:
1.平安財險開發區支公司程敏健總監13822118200;
2.人保財險黃埔支公司林先亮副總經理18933960696;
3.太平洋財險黃埔支公司何宇超副總經理18664884091。
(二)簽訂保險合同日期及保單中約定的保險期限實際生效日在《政策措施》生效期間(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三、申報項目及補貼標準
綠色保險保費補貼。本次補貼時間段:2022年10月1日-2023年3月31日。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20〕11號)第四條、《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2號)第十八條規定,綠色保險保費補貼標準如下:
(一)對購買貸款保證保險、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綠色農業保險、藥品置換責任保險、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創新型綠色保險產品的企業,按其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萬元;
(二)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企業,按其保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5萬元;
(三)對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按其保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
(四)對購買多個綠色保險產品的企業,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
(五)保險公司負責綠色保險產品的承保、出單及補貼申報工作;企業只需向保險公司支付總保費中非補貼部分應繳保費,剩余的30%或50%保費補貼,由保險公司按要求向區金融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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