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信委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總第7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屬工商業各企業集團: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企業建立和發展企業技術中心,根據市工信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州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工信〔2015〕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組織開展2016年度(總第7批)廣州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企業條件
各企業根據主營業務分別按照制造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商貿流通業四大類進行申請,申請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按照《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執行。
查詢《管理辦法》及附件,請使用IE瀏覽器輸入http://www.gzii.gov.cn/cms/docInfo!view.action?id=150416103337897&channelId=749。
二、申請材料要求
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除《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外,還須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界定范圍出具的2014年、2015年度“企業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若企業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充分披露了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的,可免于提供此項)。
2.截至2015年末企業在用的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
3.稅務部門出具的2015年度企業納稅證明。
三、申報時間和程序
企業向各區工信部門或市屬工商業企業集團提出申請,各區工信部門或市屬工商業企業集團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版)和推薦意見于5月20日前上報市工信委技術改造與創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