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1年南沙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南沙新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進一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南沙區科技創新發展,現發布2021年南沙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同時開展科技項目征集工作。請各單位根據指南組織項目,并按要求準備項目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年度區科技計劃分為重點領域科技項目、一般科技項目和民生科技項目三類。本次發布重點領域科技項目指南和民生科技項目指南,一般科技項目指南另行發布。
重點領域科技項目指南聚焦第三代半導體、生物醫藥和高端制造等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集成各類創新資源,著力突破共性關鍵技術,實現技術產業化。
一般科技項目指南圍繞我區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社會發展的需要,開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及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及其產業化項目。
民生科技項目指南圍繞醫療衛生、現代農業、環保等城市發展和民生需求,更好地發揮民生科技在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
(一)第一申報單位原則上須在南沙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民生科技項目指南專題一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受此限制,但須已在南沙區運營),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經濟依托。與區外單位聯合申報的,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應在南沙區。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風險。
(三)申報單位須按項目申報條件提交申報資料。申報材料受理后不予退還。
(四)已承擔區科技項目到期未驗收或未提交驗收申請的單位、不按期完成科技統計填報的單位,不予受理各類項目申請。
(五)項目負責人應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和市場發展動態,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和技術優勢,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
(六)項目執行期到期后3個月,需提交項目驗收材料到區科技主管部門。項目執行期需延長的,應當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前3個月提前辦理,項目延期原則上只能變更1次,延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
(七)本批項目實行限項申報。評審類項目:科研機構限報5項,醫療衛生系統單位限報3項,企業限報2項。
(八)曾獲上級科技部門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取消該單位在該年度所有項目的申報資格。
(九)項目申報除滿足上述要求,還應根據各專項指南特定的要求進行申報。提交申報資料時必須準確選擇所申報的計劃類別和項目類別。
本年度項目經費采用事前資助、分期資助以及后補助三種方式。
重點領域科技項目:南沙區財政經費按照項目新增經費的最高40%予以無償資助。專題一、專題二、專題三支持項目數量分別不超過3項、3項、4項。其中專題一和專題三的技術攻關類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300萬元,產業化類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500萬元;專題二原則上最高資助500萬元。項目經費采取“分期資助”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驗收后按照實際總經費的相應比例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如項目實際應資助額未超過首筆項目資助資金,申請單位須將差額資金上繳區財政。
民生科技項目:專題一、專題二、專題三和專題四支持項目分別不超過10項、4項、3項、3項,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20萬元。南沙區財政經費按照項目總經費預算的50%予以無償資助。項目經費采取“事前資助”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資助資金。
(一)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3月30日下午5點。
(二)項目申報受理點:南沙區鳳凰大道1號D棟二樓南沙區科學技術局。
附件:
南沙區科技局關于發布2021年南沙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