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度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安排,2020年度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申報工作從即日起開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成果的資格、范圍和形式
?。ㄒ唬?span style="FONT-FAMILY: 楷體, 楷體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申報成果應是由我省發展改革系統的單位和個人為第一完成單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二)申報成果應是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申報成果的范圍包括發展改革工作各領域各方面的研究成果。
?。ㄋ模?span style="FONT-FAMILY: 楷體, 楷體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申報成果的形式:包括專著、研究報告、調研報告、咨詢報告和學術論文等。
二、申報要求
申報材料在省發展改革委網站下載《關于2020年度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附件,相關電子版申報材料填報后,請預先通過郵箱發給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學術委辦公室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再寄送紙質件的申報書和成果原件(有關申報注意事項附后)。
三、有關說明
?。ㄒ唬?span style="FONT-FAMILY: 楷體, 楷體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申報截至日期為2021年1月15日。
(二)各單位可推薦1-2項研究成果。凡已獲得廳(局)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再申報。研究成果若存在爭議,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得申報。
?。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體, 楷體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申報成果應刪除涉密內容。如申報成果涉密,應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必須將相關涉密內容刪除后方可進行申報。
(四)申報成果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的數量。申報成果完成單位最多為7個,成果完成人最多為10人。若推薦單位申報的獎項等級與委學術委員會評審的結果不相符,成果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將根據獲獎等級進行末位自動淘汰(具體參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第三條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ㄎ澹?span style="FONT-FAMILY: 楷體, 楷體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資格審查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對研究報告進行查重檢測;二是是否符合優秀研究成果獎年度評獎通知規定的申報范圍和條件;三是申報書填寫是否清晰、完整,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四是申報成果是否提供成果應用證明和評審驗收依據;五是申報成果是否存有爭議;六是超過申報期限的優秀研究成果不予受理。屆時,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
附件:1.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申報書.xls
2.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申報注意事項.docx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