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為總目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作出佛山貢獻,我市于2019年5月7日印發了《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號),出臺了多項政策舉措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其中包括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攻關;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申報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市財政按照國家、省立項金額1:1給予配套。
為有效細化和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上述政策措施,我局牽頭制定了《佛山市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具體細化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相關管理要求。
二、起草的過程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相關政策措施自2019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并要求各區和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或方案。我局圍繞“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攻關”、“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申報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市財政按照國家、省立項金額1:1給予配套”兩項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工作,開展《細則》編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細則》起草過程中,我局出臺了《佛山市財政科技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佛山市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佛科〔2019〕131號),進一步梳理和規范了市級科技創新項目財政資金使用和科技項目管理的相關要求,為《細則》制定提供堅實的工作基礎和詳細的執行指引。在經過多輪內部意見征集和公開征求意見后,最終起草完成《細則》的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細則》聚焦集中資源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攻關、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等工作,并就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配套和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作出細化的工作指引。全文共20條條款,分為6個章節,對支持條件與要求、支持方式與標準、申報程序、管理與保障等均單獨設立章節予以規定。
第一章“總則”(1-5條),規定了制定目的依據、工作目標、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等。
第二章“支持條件與要求”(6-7條),規定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重大專項以及佛山市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及其他納入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支持的項目的支持條件與要求。
第三章“支持方式與標準”(8-9條),規定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重大專項配套支持采用補貼性后補助的方式,佛山市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市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及其他納入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支持的項目采用事前資助方式資助,并細化了支持額度和標準。
第四章“申報程序”(10-13條),規定了項目申報立項相關程序。
第五章“管理與保障”(14-18條),規定了項目管理、成果登記、儲備入庫、績效評估等工作要求。
第六章“附則”(19條),明確了文件有效期。
四、主要特色
(一)首次出臺我市對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的具體配套措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了“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申報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市財政按照國家、省立項金額1:1給予配套”,但尚未有具體落地的工作指引。《細則》首次出臺了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的支持條件與要求、支持方式與標準、申報程序等具體工作指引和措施。
(二)具體出臺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工作指引
此前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未有具體的工作指引,均按照一般的市級科技創新項目進行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核心技術、核心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日趨凸顯,一般的市級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要求難以滿足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需求,《細則》細化出臺了支持金額確定、資金撥付方式、項目征集入庫、申報指南編制等方面工作指引,能夠有效支撐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實施。
(三)出臺多項流程優化措施
一是明確了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配套采用補貼性后補助的方式進行支持,相關資金由使用單位自行安排用于技術研發、科研人員隊伍建設等創新工作,減少了合同簽訂、項目驗收等流程環節,節省了相關單位的辦事成本。
二是建立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儲備庫,征集項目需求和建議經專業機構審核或咨詢專家推薦進入項目儲備庫,作為重點領域科技攻關指南編制和項目組織的主要參考依據,提高市級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更有效服務于我市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