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征集和更新《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節能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國企,省級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發改能源函﹝2020﹞1052號)相關要求,現就組織征集和更新我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和目錄更新
(一)征集范圍。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輕工等工業行業,農業、建筑、交通、通信、數據中心、民用及商用等領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全行業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范圍之內。
(二)目錄更新。針對《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19年本)(附件4)中有變化的相關技術、設備(產品),補充完善相關情況,增加典型案例及更新相關能效指標等內容。
二、申報主體及方式
(一)申報主體。包括節能技術、裝備(產品)制造企業,技術服務單位,技術應用單位,技術研發單位,科研院所等。
(二)申報方式。申報主體將相關材料提交所在地級以上市節能主管部門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等單位,上述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核后,將相關推薦文件、《重點節能技術、裝備(產品)推薦匯總表》以及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含電子版,刻錄光盤)報送省能源局。省屬國企可將相關材料直接報送省能源局。
三、有關要求
(一)征集及更新要求。一是推薦技術、設備(產品)應符合節能降碳效果顯著、經濟適用、技術鑒定或具有檢測認證資質機構證明等條件,能夠反映節能技術最新進展,可以在全行業或多領域廣泛應用,推廣潛力較大,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二是推薦技術應具備典型案例佐證并提供用戶驗收相關證明,在提升重點用能行業和企業單位、產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等整體能效中作用突出的優先;在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程和完成單位GDP能耗等經濟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推動高質量發展中作用突出的優先。三是《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19年本)中涉及的節能技術、設備(產品)如在全行業普及率達到50%以上,應移出推薦目錄。
(二)申報材料要求。節能技術、裝備(產品)申報單位應編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附件1)、《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目錄更新申報單位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更新情況表》,申報材料A4紙裝訂成冊,每項技術需單獨提交紙質版申請報告。
(三)申報時間要求。申報材料需在10月25日前報送省能源局。
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專家評審,提出擬納入《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20年本)》技術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社會公布,并擇優向國家推薦。
附件:1.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
2.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含填寫說明)
3.重點節能技術更新情況表
4.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19年本)
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