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的通知
海珠區各中小企業:
根據《海珠區發展和改革局等13個部門關于關于印發海珠創新島“1+6+1”政策體系文件(修訂版)的通知》(海發改規﹝2019﹞3號),現將組織申報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具有發展潛力和快速增長的海珠區內中小企業,重點發展和培育先進制造業、科技服務業、會展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新業態產業。
二、申報基本條件和申報類別
(一)基本條件
1.商事登記、納稅地、統計管理關系均在海珠區,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近兩年內無嚴重違法行為的合法經營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參照國家工信部的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限制類或淘汰類。
3.企業發展戰略目標清晰,所在行業領域發展前景良好,企業市場發展空間較大。
4.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明顯,在研發設計、工藝技術、 品牌建設、人才隊伍等方面具有一定競爭優勢,發展潛力良好。
5.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具備良好的投融資發展能力。
(二)申報類別
根據企業提交的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申報材料,經組織評審通過,可認定為專精特新企業或新業態企業:
1.認定為專精特新企業的,要求企業最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在15%以上。
2.認定為新業態企業的,要求企業已完成實際融資額達2000 萬元以上,或投資機構(人)對企業估值達1 億元以上,且對企業實際投資1000 萬元以上。
對具備新業態發展、成立不滿3年的新設企業,經審核,確認其有清晰的商業運作和盈利模式、明確的發展戰略規劃,并且近期有進一步融資計劃的,認定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申報材料清單
(一)認定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需提交以下1至5項材料。
1.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申報書;
2.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2017、2018、2019年審計報表;
5.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新業態類企業,已完成實際融資額達2000萬元(含)以上證明材料,或投資機構(人)對企業估值達1億元以上,且對企業實際投資1000萬元以上證明材料。對成立不滿3年、可適當放寬條件的具備新業態發展的新生企業,提供企業清晰的商業運作和盈利模式、明確的發展戰略規劃、近期的融資計劃等有關材料。
(二)經已認定的海珠區2017年度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培育期順延至2021年,但仍需提交上述2、3兩項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企業自愿申報。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表,按照申報材料清單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企業公章后,報送海珠區科工商信局中小企業服務科(海珠區泰沙路555號604室),電子版同時發至郵箱。有關申報文件和表格可在“海珠區企業群”共享文件中下載。
(二)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申報書
2.2020年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3.海珠區2017年度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名單
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