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一、政策修訂的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重要論述和關于廣東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進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貫徹實施,在機構改革將知識產權管理職能劃入市場監管部門以后,為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在激勵企業自主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和保護營商環境方面的作用,推動知識產權政策整合、業務融合和資源聚合,制定了本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依據
1.《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11月印發);
2.《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19〕79號);
3.《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的通知》(粵知〔2018〕153號);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分別在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增強知識產權創造能力、促進知識產權轉化實施、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組織保障等六個方面提出24條相應的措施。
(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優化專利資助政策,堅持“授權在先、部分資助”的原則對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發明專利年費、境外商標等給予一次性資助。
(二)增強知識產權創造能力。鼓勵各縣(區)、產業園區申報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示范縣(區)、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工作,加大對獲得中國專利獎、廣東專利獎的獎勵力度,強化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政策扶持的精準性,大力培育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實施高質量專利、自主商標品牌、區域品牌、農業特色優勢商標品牌培育等工作。
(三)促進知識產權轉化實施。鼓勵知識產權運營和轉化;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原則,推動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及補償機制,貼息扶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機制;運用商標品牌支撐特色小(城)鎮建設。
(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完善維權援助工作機制,提升涉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五)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推動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服務規范化,培育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提升機構專業化水平;加大知識產權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
(六)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組織保障。加強組織、資金保障,加強知識產權隊伍建設、完善相關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