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申報2021年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省有關單位:
根據2021年省級預算編制工作安排和《廣東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主要安排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益性、準公益性基礎設施和民生保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項目建設的輕重緩急,優先支持列入國家、省規劃綱要和重大專項規劃的項目、省委省政府部署推進的項目以及對全省或區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重大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使用范圍。前期費用于建設項目從規劃研究、立項申請、初步設計等到項目開工前的各項工作,主要包括:規劃研究、規劃方案、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環節的材料編制、招標、咨詢、評估、審查、論證等相關工作。
(二)申報單位。由省業務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負責開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項目,由相關省業務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直接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經費申請;由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開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項目,由相應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經費申請。
(三)申報材料。項目承擔單位應提出申請報告(一項目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
2.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估算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
3.組織(委托)開展前期工作的承擔單位基本情況;本批次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申請項目要求尚未落實相關經費來源、年底前可以完成支付(已簽訂前期工作委托合同的請提供相關合同首頁、主要工作內容和蓋章頁復印件作為佐證材料);
4.項目前期工作的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
5. 2021年前期工作經費估算及落實情況,要求逐項列明前期工作及費用明細、收費標準;
6.申請前期工作經費的主要理由和項目建設的政策依據(請提供政策依據文件首頁、項目在文件中的頁面復印件作為佐證材料);
7.相關附件:二級項目入庫表、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四)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對前期工作經費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項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圍,項目前期工作內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進度、相應前期工作費用是否符合取費標準等。申報單位應會同級財政部門核查項目已獲得或正在申請的其他財政資金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在申報材料中詳細說明。
申報單位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部門、省有關單位抓緊組織項目單位,及時開展前期工作經費申報工作,與省發展改革委各有關處室加強溝通銜接,科學合理提出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需求,確保資金當年安排當年使用,避免資金沉淀和資金浪費。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部門、省有關單位加強審核把關,對審核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并按照輕重緩急對申報項目進行排序,填寫《廣東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申請匯總表》。
有關申報材料請于9月30日前報送我委(重點項目和評估督導處),電子版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申報材料不齊備或逾期報送的,原則上不予安排。
附件:1.廣東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申請匯總表
2.二級項目入庫申請表
3.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