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務局關于組織企業申報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的通知
各鎮區商務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20〕239號)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的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重點內容
(一)進口貼息項目
對進出口貿易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金額同比增加部分給予進口貼息支持。
(二)開拓國際市場項目
1、對2019年度進出口金額在6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在支持時間內參加境外國際展的展位費給予支持。
2、對在支持時間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參加境外國際展會(境外展會如期舉辦)的企業給予資助。
3、對培育本地區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給予支持。
4、對培育經省商務廳認定的境外廣東名優商品展銷中心培育平臺項目和商務部認定的國際營銷服務公共平臺給予支持。
5、對獲得國家級市場采購貿易試點的地市發展市場采購外貿新業態給予支持。
二、資金申請和審核
(一)網上申報和遞交紙質資料
申請對象通過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在線申報(網站:http://fczj.zs.gov.cn/),申報流程:1、注冊(詳見附件1);2、申報“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下要申報的子項目;3、申報企業上傳申請材料。完成網上申報后,將申請材料(提交的申報材料必須按申報指南要求提交的文件順序排列整理,資料均為復印件,一式一份,必須每頁都加蓋公司公章)膠裝后,于9月4日前送到所屬鎮區商務主管部門(鎮區聯系人見附件2),提交的相關資料如合同、發票等原件一并送往鎮區進行核查,查完當場退還。
請企業按時提交資料,逾期視為不申請。
(二)鎮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
各鎮區在收取企業申報材料的同時,需核查合同、發票等原件并當場退還,在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在線初審,將初審結果匯總編制匯總表(詳見各申報指南附件中匯總表)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于9月9日前報中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促進科(204室),表格發送到科室郵箱。
三、管理與監督
(一)企業(單位)收到資金后,必須做好資金的入賬手續,將資金用于外貿方面的生產經營,自覺接受商務、審計、財政的監督檢查。
(二)申請單位須對資金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凡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資金申報和使用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在3-5年內限制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三)申請單位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支持:
1.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2.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取消申請資格的;
3.被納入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系統黑名單的。
(四)各鎮區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核查企業相關資料原件,做好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初審工作。
四、聯系方式
(一)進口貼息項目。聯系人:侯睿,電話:89892857。
(二)開拓國際市場項目(非市場采購專項)。聯系人:齊憲凱,電話:89892856。
開拓國際市場項目(市場采購專項)。聯系人:謝嘉慧,電話:89892856。
傳真:89892850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市商務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