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節選)
2020年度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
(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高價值專利產業化項目
(一)申報主體
中國專利獎、廣東專利獎的獲獎單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所涉專利已實現技術產業化,社會和經濟效益較突出。
2.申報單位所涉專利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一類項目:獲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金獎;
(2)二類項目:獲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銀獎或第六屆廣東專利獎金獎;
(3)三類項目:獲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優秀獎或第六屆廣東專利獎銀獎;
(4)四類項目:獲第六屆廣東專利獎優秀獎。
3.獲獎單位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可以共同申報,或通過協商由部分單位申報,放棄申報的單位要提供放棄申報的書面聲明。
4.每個獲獎專利只能申報一次。
(三)經費安排及使用要求
后補助項目。分為四類項目,每類項目數量根據申報情況確定。一類項目,每項資助100萬元;二類項目,每項資助50萬元;三類項目,每項資助20萬元;四類項目,每項資助10萬元。獲資助的經費應當用于申報單位的專利技術推廣應用和高價值專利培育。
(四)申報材料
1.2020年度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申報書(高價值專利產業化項目);
2.獲得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或第六屆廣東專利獎的證書復印件(待國家或省知識產權局下發通報后提供);
3.兩個及以上獲獎單位中有放棄申報的,須一并提交放棄申報的聲明原件;
4.2019年度申報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6.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
7.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項目
(一)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項目
1.申報主體
廣州市獲“2019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單位。
2.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于2019年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3.項目數量及經費安排
后補助項目。每個單位給予配套扶持資金20萬元。
4.申報材料
(1)2020年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申報書(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項目);
(2)獲得2019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知識產權試點學校項目
1.申報主體
知識產權工作處于起步期的廣州地區高等院校(含高等職業院校)、中專學校和職業高中,在2019年12月底前未被評為國家、省、市知識產權試點、優勢、示范單位(已承接過此類項目的高校不再納入申報主體范圍)。
2.項目任務
本項目試點期為簽訂項目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承擔項目單位在試點期內應完成以下任務:
(1)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學校主要領導分管知識產權工作,成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知識產權專職工作人員,有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出臺年度知識產權工作計劃,有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經費。
(2)注重知識產權教育工作。擁有一支能熟練開展發明創造和知識產權教育工作的專、兼職師資隊伍,積極組織教職工參加省、市、區舉辦的知識產權培訓。設立有知識產權課程(專業課或公修課),積極支持并組織開展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體驗教育和實踐活動,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得到提高。
(3)重視知識產權創造工作。為教職工和青年學生進行發明創造和科學實踐活動提供施展平臺,鼓勵和支持創新成果獲得知識產權保護,不斷提升專利申請的數量和質量,2020、2021年度專利申請量年增長30%以上,發明專利申請量年增長20%以上。
(4)注重知識產權培訓與宣傳。試點期間舉辦不少于4次的知識產權講座、培訓或競賽。在校內加大知識產權知識宣傳力度,師生知識產權意識不斷增強。積極組織教職工及青年學生參加市內外的發明創新、科技競賽活動,激發學生創新熱情。
3.項目數量和經費安排
前補助項目。計劃立項5項,每項20萬元。
4.申報材料
(1)2020年度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申報書(知識產權試點學校項目);
(2)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學校年度知識產權工作計劃及相關文件;
(3)開設知識產權課程,舉辦知識產權培訓、講座、競賽活動情況,參加各級發明創新、科技競賽活動等的相關情況及證明材料;
(4)2018、2019年學校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5)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