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7月22日。
二、設站條件
各類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及其他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等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符合至少1項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規模,并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一定數量具有高級職稱或相應水平、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
4.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保博士后研究人員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資歷職工和國家博士后當年日常經費資助標準。
5.有明確的博士后招收計劃和具有創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項目,有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合作意向。
6.能夠制定切實可行的本單位博士后工作管埋辦法,配備熟悉博士后政策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
(二)推薦條件
1.建有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國防科技工業創新中心、國家高端智庫等國家級科研創新平臺(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及其他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至建有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高新技術企業)。
2.屬于支撐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戰略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處于行業領先地位或在“卡脖子”關鍵技心技術領域有突出表現并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如近5年榮獲國家級科技獎勵、經工業信息化部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
3.近三年入選中國上市公司市值500強、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國內外知名榜單的高新技術企業。
4.上年度營業收入在4億元以上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5.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2年以上,累計招收2名以上非在職、非超齡的博士后研究人員(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及其他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放寬)。
6.已依托國家重大項目開展項目博士后工作,累計招收2名以上非在職、非超齡的博士后研究人員(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及其他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放寬)。
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等申請新設園區類工作站的,須有3家以上轄區范圍內企事業單位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企事業單位須全部符合基本條件,且其中2家以上單位分別符合至少1項推薦條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發動。各區博士后管理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要加大宣傳力度,向申報單位詳細介紹相關申報條件、申報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蹤服務。對不符合設站條件和未獲得推薦的申報單位,要做好有關政策解釋說明工作。對于確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尚未達到設站條件的單位,可按照我省、我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設立要求,按程序申請設立省級、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開展博士后工作。
(二)規范程序,壓實責任。各區博士后管理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原則,對照《工作指南》確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站條件,嚴格把關,壓實核實推薦責任,確保所推薦的申報單位符合申報條件、材料真實準確,切實做好推薦工作。凡因材料不實被全國博管辦退回、批評或通報的,將暫停下一到兩個批次的申請工作,并視情況予以通報。
(三)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動態管理。各區博士后管理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本地區、本部門所主管、推薦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加大指導和支持力度,發揮其在促進產學研融合、提升創新能力方面的作用;要按照《工作指南》動態管理要求,督促博士后設站單位切實做好博士后招收、培養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已無法開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要及時上報有關情況,提出注銷建議;要積極開展新設站單位博士后管理人員培訓,做精做細各項指導服務工作,切實保障博士后服務管理規范化;要嚴格加強對所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資金管理,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