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申報管理辦法!
一、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扶持領域
根據產業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需要,重點圍繞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及我市“三新兩特一大”(“三新”: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電子信息,“兩特”:紡織服裝、玩具創意,“一大”:大健康)產業,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
二、汕頭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補助
①對首次認定的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經省級認定的補助10萬元,經國家級認定的補助100萬元。
②對首次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市區兩級分別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
政策來源:《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號)
③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作為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基礎條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支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牽頭或參與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主導或參與制訂國際、國家、地方、行業、團體標準,支持申報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等。
政策來源:《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
三、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時間
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發布認定工作通知,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四、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①企業在汕頭市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③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競爭優勢。
④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合作渠道,創新成果顯著,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較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品牌;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能將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技術標準。
⑤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建筑業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40人。
⑥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制造業及其他行業(其他行業主要指:與制造業發展相關的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建筑業主營收入(工程結算收入)不低于3億元。
⑦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600萬元。
⑧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600萬元,建筑業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⑨具有穩定的技術創新投入,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建筑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企業工程結算收入比重不低于0.5%;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的最低標準分段計算,并運用行業系數加以調節:
1、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含)以下部分比重不低于3%;
2、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至100億元(含)部分比重不低于2%;
3、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部分比重不低于1.5%。
⑩企業兩年內(指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
1、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由于企業技術或管理原因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