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東莞市社會發展科技項目申報通知!補助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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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東莞市社會民生領域科技創新,助力東莞市社會民生科技高質量發展,東莞市科學技術局組織開展2022年東莞市社會發展科技項目的預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及資助額度
(一)重點項目:10萬元/項。
(二)面上項目:不設資助經費。
二、申報時間
(一)網上申報開始時間:2022年1月1日;
(二)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3月18日下午17:00;
(三)市科技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4月8日下午17:00。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對象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東莞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醫療衛生單位,在莞高校,或者是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機構。
(二)支持領域
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現代種植業和精準農業、綠色低碳、現代工程技術等社會民生領域。
(三)申報指標
限項申報,由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組織推薦申報。
1.重點項目
按申報單位在莞在職科研人員(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1∶50比例組織推薦申報,其中三甲醫院、市農科中心按比例申報不足5項的可申報5項,其他單位按比例申報不足3項的可申報3項。
2.面上項目
(1)醫療衛生單位根據上年度在莞在職醫務人員1∶100比例組織推薦申報(申報單位人數不滿100人的可申報1項);臨床護理專項僅限護理人員申報(該指標名額不占單位人數比例指標名額),其中三甲醫院申報不超過3項,其他醫院可申報1項;醫療衛生單位上年度每獲省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1項(需提供獲獎證明),可增加申報指標1項。
(2)在莞高校、科研機構分別按在莞在職科研人員(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1∶100、1∶50比例申報,按比例申報不足3項的可申報3項。
(四)項目負責人
1.要求為申報單位在莞在職科研人員,申請重點項目的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申請面上項目的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2.在研社發項目不得超過2項。
3.同一年度限申報1項(不能同時申報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
(五)經費配套
1.申報重點項目單位,其新增自籌經費與市財政資助經費的比例要求不少于1∶1(須提供“項目實施管理與資金承諾函”),市財政全額供養單位原則上不強制項目配套資金。
2.申報面上項目單位,原則上不強制配套資金,但要有合理資金預算。
(六)實施期限
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
(七)申報材料
1.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明材料(學歷、職稱、3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績等證明材料);
3.項目組成員職稱證明材料;
4.項目查新報告;
5.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文件;
6.合作協議(如有參與單位);
7.承諾函;
8.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