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配套項目)申報時間、條件要求、資助獎勵
根據《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東科〔2023〕73號)和《東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東莞市科研誠信管理辦法》(東科〔2021〕80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配套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17:30。
二、申報要求
(一)本次受理的配套項目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驗收通過,包括已在東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備案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項目實際驗收日期或項目管理部門下達驗收結論的日期屬于該時間范圍的均可申報。
(二)配套標準及額度:
1.單個單位牽頭承擔、參與或牽頭承擔子課題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并獲資助總額500萬元(含)以上的,在項目驗收通過且在我市實現落地轉化及產業化后,對牽頭承擔的,市財政按照國家實際到位資金不超過1:1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同一項目最高配套資助額度1000萬元;對參與或牽頭承擔子課題的,市財政按照國家實際到位資金不超過1:0.5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同一項目最高配套資助額度500萬元。
2.對單個單位牽頭承擔省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并獲資助總額500萬元(含)以上的,在項目驗收通過且在我市實現落地轉化及產業化后,市財政按照省實際到位資金不超過1:0.5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同一項目最高配套資助額度500萬元。
3.對單個單位牽頭承擔、參與或牽頭承擔子課題之一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所獲資助總額為200萬元(含)—500萬元之間的,在項目驗收通過且在我市實現落地轉化或產業化后,市財政按照國家實際到位資金1:0.1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同一項目最高配套資助額度50萬元。
(三)市財政配套資助額加上國家、省財政資助經費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市財政配套資助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5%。
(四)無自籌投入的不得享受配套資助支持;項目驗收后在我市無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或無新增營業收入的,不得享受配套資助支持。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5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