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保稅區金融產業有哪些可申報獎勵?
一、支持對象
(一)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以下簡稱“一行兩會”)核準牌照的法人金融機構及相關獨立納稅分支機構;
(二)地方金融機構。指經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批的地方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授權地方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組織;
(三)私募基金機構。指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企業和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
(四)創新類金融企業。經我區認定的創新類金融企業,包括但不僅限于金融科技、供應鏈金融企業等。
二、支持標準
落戶獎
(一)持牌法人金融機構
1.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按其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勵;
2.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相關獨立納稅分支機構,按其實繳注冊資本或營運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二)地方金融機構
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按其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三)私募基金機構
對于在我區注冊設立的,且經中基協備案完成的私募基金企業,其實際投資規模達到5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管理人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同一管理人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四)創新類金融企業
經認定的創新類金融企業,按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經營貢獻獎
(一)經營獎勵
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私募基金企業、創新類金融企業,連續3年給予經營貢獻獎勵。第1年按企業地方經濟貢獻額80%給予扶持,第2年按企業地方經濟貢獻額70%給予扶持。第3年根據企業地方經濟貢獻額情況給予扶持:地方經濟貢獻額達50萬元——500萬元(不含)的,按其地方經濟貢獻額50%給予扶持;地方經濟貢獻額達500萬元——1000萬元(不含)的,按其地方經濟貢獻額55%給予扶持;地方經濟貢獻額達1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地方經濟貢獻額60%給予扶持。
(二)投資獎勵
1.投資我區企業實際投資額(A輪及以前)達1000萬元以上且滿1年的,按實際投資額2%給予獎勵,單個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資我區由香港、澳門的企業或個人持股50%以上的企業的,按實際投資額2%給予獎勵,單個股權投資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以有限合伙企業形式注冊在我區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為其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代扣代繳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投資性收益收入及“股權轉讓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地方經濟貢獻額50%給予獎勵。
對于托管賬戶在我區銀行設立的,按上述獎勵額度的100%予以獎勵;對于托管賬戶未在我區銀行設立的,按上述獎勵額度的90%予以獎勵。
(三)創新類金融企業
對在我區注冊的創新類金融企業,獲得B輪及以后融資的,按融資額的1%給予融資配套獎勵,單家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00萬元。
金融支持實體獎
(一) 風險補償機制
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區內銀行機構支持區內企業融資。對于區內銀行機構對區內企業貸款本金損失提供10%補償,對于區內初創期、成長期中小微企業貸款本金損失提供20%補償,單筆貸款最高賠付額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賠付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獎勵
鼓勵和支持區內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金融創新,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對通過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項目融資的企業,經同意備案并成功發行,在項目到期償還本息后,按實際融資額的3.5%給予資助,單個企業年度累計最高300萬元。
(三)直接融資獎勵
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區內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直接融資的,按照我區上市掛牌相關扶持辦法給予獎勵。
場地扶持
(一)辦公場地購置扶持。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其房產地方經濟貢獻額100%連續3年給予扶持。
(二)辦公場地租賃扶持。對于在區內無辦公用房,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租金的50%,最高不超過每月每平方米50元連續3年予以扶持,單個企業扶持面積最高不超過600平方米。
(三)活動場地租賃扶持。在我區舉辦全國性金融產業相關活動的,給予主辦單位不超過場地租金50%的扶持,單項活動扶持不超過50萬元;在我區舉辦省級金融產業相關活動的,給予主辦單位不超過場地租金40%的扶持,單項活動扶持不超過20萬元;在我區舉辦市級金融產業相關活動的,給予主辦單位不超過場地租金30%的扶持,單項活動扶持不超過10萬元;在我區舉辦其他經認定的金融產業相關活動,給予主辦單位不超1萬元的扶持。同一活動有多個主辦單位的,自行商定一個單位申請扶持。
(四)租用金融產業園區以外自用辦公用房的,按照我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相關扶持辦法給予獎勵。
根據本辦法獲得扶持資金的辦公用房在補貼期間不得轉讓或轉租,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獲得的扶持資金。
金融人才扶持
(一)金融資質補貼。鼓勵區內金融從業人員積極參加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國際注冊會計師(ACCA)、中國精算師(FCAA)、注冊會計師(CPA)等資格認證考試。對于與我區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年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取得上述資格認證的金融人才,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萬元補貼。
(二)金融從業人員支持。為進一步激發和釋放金融機構員工發展活力,對區內金融從業人員給予稅收補貼和住房支持,具體參照我區人才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