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區節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解讀
一、制定的目的
為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大對越秀區節能減排工作的支持力度,促進全區經濟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
二、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廣州市越秀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廣州市越秀區部門預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雙控”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上級部門發布文件為依據,參考《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天河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等地方規范性文件,結合越秀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三、政策條款介紹
《辦法》共七章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則。提出《辦法》設立的目的、依據、用途、原則,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別是第四條中明確了各行業主管部門在資金的申報、政策宣貫、項目審核和驗收以及資金的監督管理中的具體工作。
(二)資金使用范圍和使用方式。根據越秀區經濟結構以第三產業為主、專項資金規模較小主要用于引導和撬動社會資金以及獎勵現金等實際情況,明確專項資金扶持的范圍包括商業/建筑等領域的節能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上級資金配套、合同能源管理、綠色建筑/清潔生產/能耗在線監測等6大類,并將資金的扶持方式界定為直接補助、后補助以及獎勵三種。
(三)資金申報條件和扶持標準。第七條中明確了區節能專項資金申報主體兩年內未受到能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且未發生其他違法行為、近兩年節能考核未出現未完成(申報單位為重點用能單位的),項目需符合相關的產業政策;第八條中確定了直接補助、后補助和獎勵三種資金扶持方式中不同類型項目的扶持標準。
(四)專項資金申報和審批。對專項資金申報、前置審核、集中評審、制定分配計劃、公示等各項流程作出了明確規定,資金申請的簡易流程為:發布年度申報通知(區發改局)-編制材料并申報-前置審核(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發改局)-第三方集中評審-制定分配計劃草案并征求意見及綜合審定-公示10個工作日-印發資金下達計劃。
(五)專項資金撥付和管理。嚴格規定專項資金撥付后的使用要求,明確項目單位應嚴格執行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專賬,各項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按照規定應當實行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的,按照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此外,第十八條中明確要求直接補助類項目應嚴格按照資金補助計劃下達的建設目標及建設內容開展項目建設,并在項目完成后3個月內,向項目主管單位提出項目驗收申請,項目主管單位初審后向區發展改革局申請驗收,區發展改革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項目驗收。
(六)項目管理和監督。對在申報過程和資金使用中弄虛作假、挪用資金等行為,依據相關規定作出明確的處罰措施。
(七)附則。提出了《辦法》執行過程遇到問題的解決方式,并設定了《辦法》的實施時間和有效時間等。
四、具體情況如何進行咨詢
如有疑問的市民可向區發展改革局營商環境和信用建設科進行咨詢,電話:83262850,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惠福東路486號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郵政編碼: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