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肇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印發,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推進科技創新領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肇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參照先進城市的做法,在《肇慶市科技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肇科〔2017〕60號)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監督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1號)、《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省政府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肇府函〔2019〕177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6章,36條,主要包括總則、項目確定、項目實施、項目驗收、監督管理、附則等六個方面內容,其各章節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倓t。明確《辦法》編制目的和依據,以及科技計劃項目的基本定義、類別等,明晰了本辦法適用范圍、項目管理遵循的原則等。
?。ǘ╉椖看_定。明確市科技計劃項目確定的基本程序,包括編制與發布申報指南、項目申報、專家評審、考察核查、審批公示、簽訂項目合同書(任務書)等。并就指南編制、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形式審查、評審方式、考察核查、項目公示、合同簽訂等方面提出了詳細的要求。
?。ㄈ╉椖繉嵤?。一是明確市科技局、縣級科技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應按項目合同書(任務書)要求,對項目進行管理。二是提出賦予項目承擔單位更大的項目管理自主權,在一定條件下,項目承擔單位可以自主調整技術路線、研究方案及項目組成員。三是提出市科技局應當根據項目管理實際,對確需調整、終止或者撤銷的市科技計劃項目作出細化規定,明確相應條件和程序,保證財政專項資金安全。
?。ㄋ模╉椖框炇?。一是提出按照合同書(任務書)開展項目驗收,驗收結果分為通過、結題、不通過三種情況。二是建立健全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制度,對項目驗收相關事項,另行作出細化規定。
(五)監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對市科技計劃項目的監督機制,合理開展對專業機構和項目承擔單位的現場監督。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監督機制,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和分類處理。三是落實科研誠信有關規定,加強對市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其他成員、評審專家及實施過程中相關專業機構及個人的科研誠信管理。
?。└絼t。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有效期限。提出辦法正式施行后,《肇慶市科技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主要特點
一是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賦予項目承擔單位更大的項目管理自主權。項目實施期內,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申報指標的前提下,項目承擔單位可以自主調整技術路線、研究方案和項目組成員。
二是完善和規范項目評審。明確建設市級科技專家庫,建立科技專家入庫信息定期更新機制,完善入庫專家誠信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規范專家評審行為。
三是實施容錯機制。為進一步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環境,對有證據證明項目承擔單位已經按照合同書(任務書)相關要求開展研發工作并履行勤勉義務,但確因不可抗力導致項目無法完成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責任。
政策原文:《肇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