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組織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規函﹝2021﹞87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要求,為做好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其中,廣州、深圳市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8個,其他珠三角地市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粵東西北地市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業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單位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個,且不占上述推薦名額。項目需經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并按照推薦優先順序排列。中央企業直接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本次申報項目試點示范期為2年。已列入前期試點示范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在建項目不可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實質合作的項目。
三、由申報對象將項目推薦匯總表(加蓋推薦單位公章,見附件)、項目申報書(一式兩份,見附件2、3、4、5)和電子版光盤(同步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報送至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工業互聯網處)。
四、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6月14日前將項目推薦匯總表(加蓋推薦單位公章,見附件)、項目申報書(一式兩份,見附件2、3、4、5)紙質材料寄送至我廳(工業互聯網處),并將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