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產業是經濟增長的新動力,也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力量。近日,湖北咸寧市發布《促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
《十條措施》主要從做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建設重大科創平臺、加強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力、建強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強化科技創新人才引育、布局重點科創基礎設施、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和強化科技創新制度保障等十個方面,為咸寧市創新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做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支持重大科創平臺建設
《十條措施》提出,對整體搬遷至咸寧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給予50萬元獎勵。做大科技型中小企業集群,對連續3年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企業,再次給予入庫獎勵。
咸寧市出臺十條措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此外,對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實際研發投入增長部分的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入龍頭企業創新鏈、供應鏈,對自主立項、先行投入開發“硬核科技”重大創新產品并實現本地配套的,按照實現配套銷售額度的2%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
與此同時,對國家級獨立科研院所或者技術創新中心來咸建設分支機構,按照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0萬元。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20萬元獎勵。
布局重點科創基礎設施,強化科技創新人才引育
《十條措施》還提出,鼓勵科技服務機構參與咸寧(武漢)離岸科創園、咸寧科技創新中心、橫溝科技城、大學科技園、武咸科創共建區等全市重大科創載體平臺園區建設、運營,實行一事一議,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來咸落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交易(轉移)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十條措施》強化科技創新人才引育在引育創新人才方面,設立科技人才服務專項,對入選“三個一百”資源庫的科技型專家人才的項目擇優給予支持,每項支持10萬元。對作出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可按照職稱評審“直通車”政策,直接申報正高級或者副高級職稱。選派科技人才到科技型企業擔任“科技副總”,服務期內給予每名“科技副總”5萬元工作保障經費。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該市高新技術產業得到長足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由“十三五”末的273家增至438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的17%。
咸寧市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臺的“黃金十條”,與《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等文件形成科技政策體系集成,將更好地打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所需的資金、技術、轉化、培育人才、金融和制度等各類保障要素,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高效跨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