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專精特新”民營企業扶優計劃的通知》(穗聯通〔2021〕4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二批廣州市“專精特新”扶優計劃培育企業申報工作,第一批已遴選268家民營企業,將陸續開展后續批次遴選,總共遴選1000家民營企業。
廣州市專精特新扶優計劃培育企業,申報時間、申報條件及流程
一、遴選范圍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民營企業
二、申報時間
2022年7月8日至7月31日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在廣州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2.主營業務和發展方向符合國家、廣州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3.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4.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5.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領先,有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或國內領先企業的潛力。
(二)專項指標
1.經濟效益。企業上年度總資產達到2000萬元以上,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上年度凈利潤率不低于4%,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
3.創新能力。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少于100萬元且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擁有至少2項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
(三)優先考慮企業
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近三年獲得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 500強企業組名單;已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廣州市“兩高四新”企業、中國馳名商標等資質的企業,優先考慮。
(四)注意事項
1.國有控股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屬于遴選范圍。
2.集團性質的企業,其中母公司與子公司主體業務相同或類似的不得重復申報,擇優推薦一家進行申報。
3.第一批已申報但未入選企業,無須重新注冊申報,可登錄系統更新數據。
4.已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兩高四新”企業仍可申報本計劃,經評估,優先納入市工商聯重點聯系民營企業開展服務對接。
四、申報方式及流程
1.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扶優計劃申報平臺申報,線上申報流程詳見《扶優計劃申報平臺填寫說明》。已申報首批廣州市“專精特新”扶優計劃的未入選企業請登錄系統更新資料后提交進入第二批遴選。
2.形式審查。市工商聯牽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有關部門對企業數據進行核對。
3.遴選評審。市工商聯、市工信局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候選企業名單。
4.名單公布。候選企業名單經向社會公示后,根據公示結果,確定并發布“扶優計劃”入選企業名單,并頒發牌匾和證書。
5.動態管理。對入選滿2年的企業進行復核,對未能維持對應規模的企業,啟動預警和替換機制。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五、填報要求
1.申報所需的所有資料均在申報平臺中填寫完成,無需遞交紙質材料。
2.相關企業申報材料及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合法。
3.申報企業按照《扶優計劃申報平臺填寫說明》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并上傳近3年財務審計報告(若審計報告未披露研發費用的另需上傳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等)、知識產權證明材料、承諾書、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情況說明和相關佐證材料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