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按照“科學技術化、技術產品化、產品產業化、產業資本化”的思路,通過建立“榜單制”,聯合相關國有平臺及專業機構發布“擬上市高企百強榜單”“擬上市高企后備百強榜單”,并按年度對榜單予以動態管理,充分發揮榜單“風向竿”作用,最大程度撬動市場力量聚焦榜單企業開展服務,形成我市上市高企“生力軍”。未來五年內(2022—2026年),力爭全市新增上市高企100家,實現上市高企數量倍增,打造資本市場“廣州高企梯隊”。
二、工作舉措
(一)企業來源。
擬從以下企業中發掘潛在榜單企業:
1.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FIT”粵科創先鋒大賽等各級各類“雙創”賽事獲獎企業;
2.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各級“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等;
3.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中的高額度貸款企業;
4.清科、投中、融中等第三方機構數據庫中已獲得投資機構投資的企業;
5.入選德勤“中國高科技高成長50強”以及知名機構發布的“獨角獸”“未來獨角獸”等相關創新企業榜單的企業;
6.各科技金融工作站、投資機構及相關行業協會推薦的企業;
7.其他優秀企業。
擬納入榜單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須為廣州市內注冊登記的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注重研發投入,企業產品定位面向全球,品質高價格優;
3.已獲得投資機構投資;
4.尚未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且未來五年計劃上市或進行上市申報的。
(二)評價篩選。
聯合相關國有平臺及專業機構,參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等板塊以及境外資本市場上市條件,綜合科創屬性、經營情況、企業上市意愿等情況,搭建分析評價模型,對符合上述“(一) 企業來源”中相關條件的企業,進行大數據分析篩選。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可優先納入榜單:
1.滿足 2021 年上交所新修訂發布的《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中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
2.企業已獲得投資機構投資 1 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以上(含);
3.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獲獎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等。
(三)發布管理。
1.榜單發布。聯合相關國有平臺及專業機構、知名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擬上市高企百強榜單”“擬上市高企后備百強榜單”。同時,分析形成“已上市高企情況分析報告”及“擬上市高企情況分析報告”,以供政府決策參考。
2.供需匹配。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搭建業務對接平臺,邀請上述擬上市高企、券商、律所、銀行、投資機構等進行業務匹配對接,讓擬上市企業優質資源與上市服務優質資源開展雙向匹配對接,促進雙方開展合作。
3.動態管理。每年度根據榜單企業情況對榜單進行動態調整并重新發布。榜單中的企業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再納入榜單:
(1)企業已成功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2)企業納入榜單后三年內未完成股份制改造,或納入榜單后五年內未完成上市或上市申報;
(3)企業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再符合公開征集所要求的條件的;
(4)企業注冊地遷出廣州市,或企業已停止經營活動;
(5)企業提供虛假信息,或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受到司法處罰或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等;
(6)其他不宜繼續納入榜單的有關情況。
(四)聚焦服務。
聚焦榜單企業,聯動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市直部門,各區政府以及廣東證監局等部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深交所廣州服務基地等平臺,最大程度撬動市場力量開展服務。
1.開展政府服務。
(1)在現有科技創新政策內予以重點關注支持。在我局現有的科技創新政策框架內,對榜單企業從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孵化培育、人才支撐等方面予以重點關注支持。
(2)協同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服務。將榜單推送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相關涉企市直部門以及各區政府,由相關部門及各區政府結合職能予以重點關注支持。同時,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走訪服務。
2.撬動市場服務。
(1)發揮榜單“風向竿”效應。引導銀行、投資機構、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機構,聚焦資源服務榜單企業。同時,探索通過“集采服務”等方式,降低企業上市成本。
(2)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廣州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合作銀行開發專屬信貸產品對榜單企業予以支持;搭建政府投資基金與榜單企業對接平臺,推動政府投資基金對榜單企業予以重點關注。
3. 打造公益培訓品牌。以市場化方式打造“高企 IPO 沖刺營”,面向榜單企業開展免費公益性培訓,通過專題講座、研討會、工作坊等形式,提升榜單企業籌備上市的管理與實操技能。
(五)宣傳引導。
1.策劃“高企資本說”欄目。策劃打造“高企資本說”系列欄目,講好廣州上市高企背后的資本故事,營造推動我市高企上市的良好輿論氛圍。
2.政策宣傳。通過媒體、官網、官微等大力宣傳資本市場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政策,提高政策覆蓋率和知曉度,讓企業第一時間知曉最新政策,不斷提升企業資本市場意識。
3.經驗提煉。結合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提煉相關經驗做法,不斷提升工作成效,并供上級政府作決策參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動機制。
建立與相關市直部門、各區政府以及廣東證監局等部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深交所廣州服務基地等平臺的聯動機制,及時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形成支持榜單企業上市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服務“快車道”。
聯合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市辦),建立榜單企業上市服務“快車道”,對榜單企業上市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予以協調處理。
(三)建立監測評價機制。
將推動高企上市情況納入各區加快創新驅動工作監測評價,定期予以督導,倒逼各區加大服務高企上市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