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_申報條件_認定程序_獎勵

根據《佛山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佛府辦〔2016〕34號)的要求,2021年佛山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要求如下:
一、佛山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①企業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1年以上。
②企業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能為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和運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③企業具有較完善的研發、試驗、試制和檢測設備設施,產品在同行業中具有技術領先優勢。
④企業經營運作正常且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競爭優勢。
⑤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⑥企業內部已建立了較好的運營機制,具有較高的技術管理水平和質量認證標準。
⑦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制定了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并能積極組織實施。
⑧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有技術,并有一定的知識產權運營能力。
⑨企業在從申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之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的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
1. 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
2.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
3.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⑩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
二、2021年佛山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時間、程序安排(參考)
①填寫資料:申報單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填寫資料并于4月23日前通過平臺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資料提交后由各區主管部門受理通過。
②審核推薦:各區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同意推薦的,各區主管部門于5月14日前通過平臺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③報送材料:經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請按各區通知要求打印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送所屬各區主管部門。各區主管部門對材料審查后,于5月21日前將上報文和企業的紙質申報資料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佛山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獎勵、扶持政策(參考,以最新政策為準)
認定佛山市企業技術中心后,如佛山市工信局有發布企業技術中心專項申報通知,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報佛山市企業技術中心專項,該專項實行競爭性獎補,獎補資金最高20萬元。佛山市企業技術中心專項的申報條件、要求、獎補資金額度等具體事項以佛山市工信局當年發布的申報通知或資金下達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