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有什么要求?Ⅰ類和Ⅱ類知識產權詳細解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有詳細的規定: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如果企業的研發成果沒有進行登記,則不符合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有什么要求?詳細解讀,如下: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Ⅰ類知識產權1件(如,發明專利),或者,Ⅱ類知識產權5件(如,實用新型專利)。1個發明專利或者5個實用新型專利,是指我們在高新評分中,在知識產權數量這一量化標準是可以拿滿分8分的。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8%。
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拓展閱讀
Ⅰ類知識產權:
1. 發明專利(包括國防專利)
2. 植物新品種
3. 國家級農作品種
4. 國家新藥
5. 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和
6.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Ⅱ類知識產權:
1. 實用新型專利
2. 外觀設計專利
3. 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數量和評分:
1. Ⅰ類,1項及以上:7-8分
2. Ⅱ類,5項及以上:5-6分
3. Ⅱ類,3-4項:3-4分
4. Ⅱ類,1-2項:1-2分
5. Ⅱ類,0項:0分
注意事項:
有效的I類知識產權可以多次使用于高企申報,而II類知識產權只能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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