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廣州市出臺專精特新培育措施
近日,廣州市發布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的通知,力爭到2024年,在全市范圍內累計培育5000家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200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5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國家級重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培育措施
(一)企業認定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廣州市行政區域以外遷入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簽約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記后,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園區培育獎勵。對成功從廣州市行政區域以外引入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落戶的提質增效試點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給予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對聚集1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產業園區授予“專精特新園區”牌匾,并優先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三)降低融資成本。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國家、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計劃產生的費用,分階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國家、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銀行貸款予以貼息,對貸款產生的擔保費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技改資金補助。對項目進入當年省級技術改造資金項目庫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獲得省級技改資金支持,市級資金按一定比例對該企業予以配套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加強數字化提升。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費用,給予不超過3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實施中小企業強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300萬元,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形式,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遴選不少于60家試點企業,重點對企業生產流程、質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提升內生增長動力。
(六)用地用房支持。將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用地需求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專門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規劃切分并供應一批中小工業地塊,鼓勵由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拍掛供應。向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出讓土地、分割轉讓產業用房時,所考核的投資強度與稅收貢獻等標準可調低不超過30%。工業物業產權分割轉讓給“專精特新”企業時,可不受“受讓主體須為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已依法注冊登記且屬于轉讓方的產業鏈合作伙伴企業”的限制。政府建設的“產業保障房”優先租賃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在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推出供應時申請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員工租賃已享受廣州市發展租賃住房市場獎補資金住房的,由獲得獎補資金的業主給予一定額度的租金減免。
(七)交通出行支持。對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納稅2000萬元以上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允許單個企業每年2輛以企業為所有人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免除“開四停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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