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5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發展事項)申報時間、條件要求、扶持獎勵
為進一步推動廣東省服務貿易發展,制定2025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各地商務部門負責初審,于2025年2月28日前報送廣東省商務廳。
二、支持內容
(一)創新發展服務貿易事項
1.支持服務貿易出口。支持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支持開展數字技術、數字產品、數字內容、數字服務和數據等服務貿易項下的出口業務。
2.擴大技術及技術服務出口。
(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事項
1.支持具備條件的城市申請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范區,支持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提質升級。
2.支持國家特色服務出口基地發展。
3.支持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服務貿易大會。
三、申報條件和支持標準
(一)創新發展服務貿易事項
1.申報條件。申請單位應當在廣東省內(不含深圳,下同)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已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服貿統計監測、技術貿易管理信息應用系統)中如實、準確填報業務數據。
二是以系統核準的2024年度執行額為依據,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金額或服務貿易出口額應滿足以下條件:廣州市轄內企業不低于500萬美元,佛山、東莞、珠海、中山市轄內企業應不低于200萬美元,其他市轄內企業應不低于50萬美元。技術出口業務在支持期間取得收匯憑證,且出口收匯額不低于50萬美元。
2.支持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服務貿易項下出口企業、技術出口企業,以商務部系統通過的系統數據與本次申報通過的收匯金額(美元)取小值作為評分因素,綜合評定后分檔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支持。
(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事項
示范城市。對2024年12月31日前獲國家批準的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對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范區,以及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申請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提高外包服務能級予以支持;對以上城市已申報“貿易數字化領航區綜合型數字化解決方案供應商”的平臺項目提升數字化集成服務能力予以支持。每個國家級示范城市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省級示范城市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特色出口基地。對國家級數字、文化、中醫藥、知識產權等特色服務出口基地開展相關數據統計、課題研究、經貿交流等予以支持,每個基地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重點展會。對粵港澳大灣區服務貿易大會支持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5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