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時間、條件要求、扶持獎勵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1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建市〔2021〕23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23〕13號)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現組織開展廣州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在建(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包括商品住房、安置區住房、保障性住房、各類公用建筑、宿舍和廠房等工程項目。
(二)申報單位:申報主體應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其他單位可作為參建單位進行申報;鼓勵建設單位牽頭,聯合設計、施工等參建方進行申報工作。
(三)技術要求:
1.申報項目應對照《廣州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引(1.0版)》,組織謀劃和應用智能建造技術,技術應用亮點突出、預期成效顯著。
2.申報項目應至少使用《廣州市智能建造技術清單(1.0版)》中的基礎級技術,使用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建造設備裝備其中2類以上,且不低于5項標準級技術,鼓勵對領先級技術進行探索應用。
三、培育政策
(一)入選的試點項目及申報主體,納入廣州市智能建造項目培育名單,在我局網站、公眾號對外公示。
(二)將被擇優推薦為省級試點項目。
(三)試點項目所采用智能建造相關新技術、產品將優先納入我市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示范案例和推廣應用范圍,其中成效顯著,具有先進性的將優先推薦為省級、國家級典型案例。
(四)對于落實廣州市智能建造技術清單相關技術應用要求,對領先級技術進行探索應用的試點項目,可優先推薦工程評優。
(五)對于達到智能建造相應等級標準的,建設單位可根據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節約的投資額給予施工單位一定比例的獎勵。
(六)我局將組織智能建造領域的專家對試點項目進行指導,幫助項目解決技術難題,優化實施方案。
下一步,我市將研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項目應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智能建造試點項目。
科泰集團(http://5511mu.com/)成立15年來,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省市工程中心認定、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專利軟著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化融合貫標認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創新創業大賽、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關注【科小泰】公眾號,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